1、名词解释
新古典主义(Neo-Classicism)是指相对于十世纪之前“古典主义”而言的复古风潮,因此才有“新”古典风格的出现。
2、历史发展
新古典主义是十八世纪50年代以后至十九世纪前期,风靡西欧的艺术样式。一方面反对巴洛克风格的极度繁复、炫耀奢华,而重新提倡17世纪古典理性规律的艺术表现,主要强调思考的秩序和明晰性,精神的尊严、宁静,结构的单纯、均衡,及比例的匀称。发展古希腊、古罗马文明鼎盛期的作品,或庄严肃穆、或典雅优美,但不照抄古典主义并以摒弃抽象、绝对的审美概念和贫乏的艺术形象而区别于16、17世纪传统的古典主义。新古典主义以尊重、追求真实复兴古代的艺术形式为宗旨。
三要素
(1)形状:家具的线形变直,不再是圆曲的洛可可样式,装饰以青铜饰面采用扇形、叶板、玫瑰花饰、人面狮身像等,还将家具、石雕等带进了室内陈设和装饰之中;
(2)颜色:空间的色彩配置上,反对过分的色彩渲染,整体以沉稳大气的偏深色调为主,在木料选择上,也多是深色调的表现。金、银色系则是主要的配色运用,对于空间高贵感的营造,有画龙点睛的效果;
(3)材质:拉毛粉饰、大理石的运用,使室内装饰更讲究材质的变化和空间的整体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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