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征、强拆、征收的赔偿标准是多少?
1、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;
2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、临时安置的补偿;
3、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。
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,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。
具体的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。
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、土地资源条件、土地产值、土地区位、土地供求关系、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,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。
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?
1、货币补偿;
2、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;
3、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,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。
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,不作房屋调换,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。
实行房屋调换的,拆迁人应当提供两处以上经区、县房地局审核的安置用房,供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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